2014年3月31日 星期一

幼兒發展與藝術

華德褔幼教系列之二

讓色彩精靈滋養我們
       
       本次的講座體驗工作坊中,我們將著眼於孩童的藝術滋養,在孩子生命的早期階段大人們可以提供什麼樣的藝術經驗來滿足孩子當下發展的內在需要?而我們又可以如何來做?大人們自身又可以如何透過藝術來滋養自己的心靈內在,從開始啟動一些改變的力量?媒材的選擇,空間氛圍的營造等等都是藝術活動的一部份。
       
在體驗工作坊中,仁芳老師將以濕水彩為媒材帶領參與的朋友們體驗色彩的滋養力量。


【講師簡介】
 蔡仁芳老師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畢業
 19971999  Emerson College 人智學基礎課程、藝術及雕塑課程
 19992003  Tobias School of Art & Therapy 藝術治療專業學位
 19891997  八年中學英文教師
 20042009  六年倫敦華德福學校美術專任教師及藝術治療師
 20052009  五年藝術治療學院客座講師
 2011           莎拉芙學苑指導老師

演講地點:斗六官邸兒童館/雲林縣斗六市公正街212
活動時間:103412()早上1000~1230
報名方式:自由入場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雲林縣利仁教育基金會

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103 年資助雲林縣人智學教師養成計畫

103 年資助雲林縣人智學教師養成計畫


本會於本次計畫截止日共收到十三名老師提出計畫申請,並已於103年3月10日Mail通知第一次報名此計畫之十三位老師補助課程費用50%。

老師名單如下:
廖○彬         補助金額:5500元
陳○賢         補助金額:5500元
翁○雲         補助金額:5500元
李○瑜         補助金額:5500元
許○千         補助金額:4750元
李○慧         補助金額:4750元
楊○芳         補助金額:4750元
林○如         補助金額:4750元
許○勛         補助金額:5500元
鍾○寶         補助金額:4750元
陳○雲         補助金額:4750元
魏○璘         補助金額:4750元
劉○福         補助金額:4750元

103 年資助雲林縣人智學教師養成計畫

103 年資助雲林縣人智學教師養成計畫


一、 本會「103 年資助雲林縣人智學教師養成計畫」為扶持雲林縣
        三所公立華德福學校其實施人智學實驗教育朝向穩健發展,惟
        因社會資源有限,資助名額將依本會深耕雲林人智學教育勸募
        活動之募款金額作為此計畫資助額度。
二、申請對象:雲林縣公立華德福學校現職教師。
三、申請時間:103 2 11 日起至 103 2 28 日止。
四、資助課程:台灣及國際性人智學相關領域之機構於為 103
       月 1 103 4 30 日開課之教育課程。
五、申請方式:填具申請表郵寄或親送至雲林縣斗六市三民路 158 
        號 4 樓。
六、審核及通知:103 3 10 日前以 E-mail 通知申請人。
七、資助方式:學費資助以課程學費 50%為基準,每案不超過  
       15,000 元。
       資助學費採二次撥款,於該課程報名後檢附收據進行第一次撥
       款,第次於結訓後檢附課程結訓報告進行撥款。
八、其他注意事項:凡獲資助之計畫書及課程結訓報告之內容,本
       會擁有複製、公佈或節錄等方式,刊登於平面及網路媒體。

深耕雲林人智學教育募款使用計畫書


財團法人雲林縣利仁教育基金會
深耕雲林人智學教育募款使用計畫書
一、  目的:
    扶持雲林縣教育開創自由、平等、博愛之人智學健康社群環境。
二、  緣起:
本基金會創立於10011月,以推廣人智學永續發展為設立宗旨,初期為扶持雲林三所公立學校實施人智學實驗教育朝向穩健發展,雲林縣華德福實驗教育創立的第三年,學校教育圖像逐漸形成、雲林縣政府亦投入多元教育發展的軟硬體資源,本基金會以永續深耕的扶持角色,以落實教育與人類發展之家庭意識、學校經營及健康社群形塑的「深耕雲林人智學教育」專案籌募經費,盼能協助雲林縣開創自由、平等、博愛之整體社會教育資源更趨圓滿。
三、  經費來源:
形塑人智學健康社群(社會、學校、家庭)於雲林在地化推動之社會大眾勸募所得,以金融機構匯入本基金會專款專戶。
四、  經費用途:
1、    資助雲林縣人智學教育領域師資
2、    推動雲林縣人智學永續發展
五、  經費概算:










六、經費使用:本項依照公益勸募條例及施行細則辦理開支。
七、預定經費使用期限:1021215日起至103630日止。
八、徵信

依專案執行期間結束後30日內,備齊公開徵信、成果報告、支出明細向主管機關備查,並刊登於本會網站中。